近期,嵐皋縣抓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的做法,受到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關注,并被收錄入第八部《中國反腐倡廉藍皮書》。
2017年以來,嵐皋縣通過量身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、開發(fā)運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督辦考評系統(tǒng)、執(zhí)紀審查督辦考評系統(tǒng),公開各責任主體履職考核信息等方式,實現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“個性化”、督辦提醒“智能化”、考核考評“透明化”,壓實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(jiān)督責任。
嵐皋縣委要求,各鎮(zhèn)各部門黨委(黨組)及其班子成員制定的主體責任清單和監(jiān)督責任清單,除必須包括縣委下達的共性要素外,還應結合部門和崗位特點,制定不少于共性要素項數30%的個性要素。
嵐皋探索開發(fā)的責任清單督辦考評和執(zhí)紀審查督辦考評兩個在線信息系統(tǒng),分別設置清單管理、我的任務、在線辦公、匯總統(tǒng)計等模塊,并設置及時預警督辦功能和曝光臺,讓各責任主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躲不了懶、做不了假。責任清單督辦考評系統(tǒng)根據清單完成時限進行數據匯總分析,自動判斷是否在規(guī)定日期內完成或延期完成清單內容,并自動打分;執(zhí)紀審查督辦考評系統(tǒng)預先設定線索處置時效和質量標準,確定計扣分值。最終,綜合“線上”得分、“線下”實地抽查情況進行考評考核。
據統(tǒng)計,一年來,嵐皋縣12個鎮(zhèn)71個縣直部門共上傳集體責任清單1.2萬條,上傳印證資料10522條,較往年分別上升100%和120%。